到時間企業不發工資超過多少天就違法

2021-12-25 08:46:35 字數 1932 閱讀 8318

1樓:匿名使用者

規定工資不能超過一個月才發放,也就是說你7月份的工資要在8月31日前給你。

但現在企業一般都是壓十五,二十,二五,三十與四十五天,所以看你們公司的慣例了。

2樓:

既然約定了時間,超過1秒鐘也就是違法。企業不按時足額的發放工資的話,員工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樓:匿名使用者

有沒有勞動合同,如果有勞動合同按照合同的約定,一般是一個月一發。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可以到勞動部門去告他!!!

4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很多企業都是不按時發放工資的,可以去告

5樓:51cto鄧鵬

一般都是規定都是企業必須按時次月初支付。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公司推遲發工資多久算違法的

6樓:華律網

我國《勞動法》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資應當以月薪的形式發放,也包括應當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的30天內結算工資,超過30天即構成拖欠工資。拖欠工資全稱是無故拖欠工資,即單位不屬於法律規定的情形而不按期或者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的行為。

7樓:

你好!法律沒有相關規定,不過拖欠久了員工肯定對公司經營沒有信心,辭職是小事,還會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討薪。

8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嚴格講,超過約定的工資發放日支付,就將被視為拖欠。

但在實踐中,如果單位因特殊情況,偶爾延遲幾天;或因經營困難,經職代會審議通過決議,延遲不超過一個工資支付日發放工資,也是可以的。

9樓:商標註冊

無故拖欠工資,是指用人單位在無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拖欠員工工資的行為,超過《**省工資支付規定》的期限,延期支付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的行為。

勞動部《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中對於「無故」作了排除性規定:「『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付薪時間未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包括:

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影響,在徵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後,可暫時過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其他情況下拖欠工資均為無故拖欠。」

以北京市為例:

《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第二十六條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困難暫時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情況,並經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協商一致後,可以延期支付工資,但最長不得超過30日。

2023年勞動法規定的公司發工資的時間是多少號?超過時間是否屬於公司違法?

10樓:友望未來

一般都是8號領取的,每個公司都是不一樣的。超時肯定不可以算違法的。

11樓:辛空月

我國勞動法並未對具體幾號發工資進行規定。只是規定了發工資的頻率應為一個月一次,遲延發放應受處罰。

12樓:

勞動法沒有規定企業一定要哪一天發工資,只要不拖欠工資就不算違法

13樓:匿名使用者

最遲不超過30日,否則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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