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幫老闆做了六年,沒有籤勞動合同現離職,(我以前是固定工諮資,現在老闆說要給我計件,我不同意。現

2022-12-17 22:06:27 字數 3629 閱讀 6377

1樓:匿名使用者

1、最簡單的方法是**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3、上述兩種方法相對要快一些,如果還不行只有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仲裁時,你可儘量收集一些相關證據(你所說的證據已經足夠了),因為按有關法律規定:

a. 要證明勞動關係,按照「勞社部發〔2005〕12號」《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b. 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條的規定,在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因用人單位作出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勞動爭議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d.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也有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如果你還不放心,再找幾個同事給你提供證言或書面證詞,就更保險了。

4、通過勞動仲裁索取工資的同時,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你加付賠償金。

5、通過勞動仲裁以後,一般你在這個單位就很難繼續呆下去了,建議你如果通過仲裁,一併提出辭職,辭職理由就是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工資,並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九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索取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2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的行為顯然是違法的,你可以直接收集證據,然後申請勞動仲裁

給老闆打工沒有籤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辭職離職嗎 10

3樓:困難解決局

在我們的生活工作中,很可能遇到這樣的問題,在公司工作但是未簽定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辭職走人嗎?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樓:法律快車

首先你單位的做法明顯已經違反了勞動法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八條已將用人單位規定為勞動合同的法定要約方,由於用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勞動合同,勞動行政部門應依法予以糾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還要承擔賠償責任。

你和公司雖然沒有簽定合同,可已經工作一年,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受到勞動法的保護。勞動法對辭職的具體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31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明確賦予了職工辭職的權利,這種權利是絕對的,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無須任何實質條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義務(即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即可。

所以你當時提前一個月以口頭的方式提出辭職是個不妥當的做法,造成了現在的爭議。現在如果要回工資的難度有點大,因為沒有書面的證明。建議你回憶一下是否有人證,然後再去你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諮詢一下你們當地的相關規定。

如果你已經提前一月口頭提出辭職,你老闆再對你提出賠償損失的要求,得不到法律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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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樓:蒼洱白子

建議你與家人協商不下,而且與老闆協商解決,要求提高工資,而且給予看病時間,不然,反映到仲裁委員會處理。

6樓:淡淡的憂傷鬱金香

不要緊,我以前都去勞動局,會幫你要回工資

我在本公司做了十六年了.已經沒有籤勞動合同了.可以立刻辭職嗎

7樓:黃意誠

1、你在公司工作了十六年多,卻始終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公司的做法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規定,需要承擔支付第八十二條規定的二倍的工資的法律責任,時間從進入公司工作滿一個月的次日起開始計算。

2、社會保險屬於國家強制性保險險種,任何建立了勞動關係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對此,《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第七款作了明確規定。因此,公司未按規定為你繳納社會保險的做法,同樣是違法的,應予補繳。

3、由於是事實勞動關係,你可以隨時離開,無須履行《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義務,並有權得到已工作期間的工資。

8樓:介高峰

只能以公司違犯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行為立刻辭工,超一年就是固定工。如定合同一樣了。

9樓:匿名使用者

至少得提前一個月吧。

沒簽訂勞動合同,按照規定提前一個月跟老闆說了要離職,現在卻不給發工資,說要到下個月才發工資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不需要提前。可以要求老闆支付工資。

11樓:馨馨湘梅

下個月結也行,有時法律規定是一回事,企業做法又是另一回事。

我建議你,找他留下證據,比如你可以發個簡訊問「您說下個月發工資,是下個月10號發嗎?」只要他回覆說什麼時候發,甚至說要30號發,也留下他會發給你的證據了。

可惜你已經離開了,要是沒有離開,你可以讓公司開一個證明你,讓他們列上下個月什麼時候發工資,發多少。不過你公司沒簽訂勞動合同,本身就不合法了,如果被員工告的話,他需要支付員工在職期間雙倍工資的。

12樓:princess安

如果沒有發工資,可以直接告到勞動局。

我想諮詢一下,跟老闆簽訂了勞動合同,中途離職,合同上要按%70給我們

13樓:

1全部可以去當地勞動仲裁起訴,企業不得已任何方式剋扣員工工資,已經違反勞動法相關規定。關於離職可以協商,企業及員工都有一個緩衝期。不可無故剋扣員工工資為理由,你可以去相關機構起訴。

14樓:匿名使用者

商量吧,商量不下來報警

廠里老板說放假,但拖欠我們4個月工資,沒簽勞動合同,沒有上班記錄,當時進廠的時候跟老闆談的是固定工

15樓:厲含嬌

有工資條,廠牌,收集能證明有勞動關係的證據,到勞動局申請仲裁

工作三個月多,現在想辭職,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提前多長時間跟老闆打招呼說辭職,當月工資怎麼能拿上嗎

員工擅自離職,又沒有籤合同的,這個時候老闆該怎麼做

16樓:職場導師小糖

公司不籤合同,本身就是違法的,職工可以隨時離職。因為公司沒勞動合同,沒辦法約束職工與單位勞動關係。

如果對方申請勞動仲裁,因為工作時間不滿一年,從入職第二個月起是可以要求雙倍工資補償。對方直接離職,單位出解除勞動關係通知,在單位公告並且通知職工本人(按單位規章,離職多少天屬於自動離職,滿天數直接通知離職職工),按實際工作日結算工資,把社保關係減員。

我在外貿公司工作六年了,但是沒有籤勞動合同,現在老闆要炒我魷魚,我能怎麼辦

兵貴神速。在還沒有被炒之前可以補救,就有可能獲得雙倍工資的補償。如果正在進行式,一定要求出具書面的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書。1 可以要求6 12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2 還可以要求2008年2月開始的2倍工資 等他炒你再說。你可到當地居委或當地勞動局去進行準確諮詢。按勞動法說 如果你本人沒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我在我們公司做了快兩年了沒有籤勞動合同。現在老闆說不要我了我

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兩年未簽訂勞動合同,視作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方面辭退勞動者,若勞動者無過錯,用人單位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想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用...

我簽了一年的勞動合同,剛做了月和老闆娘發生了爭執就要辭退我說我還在試

欲加其罪,何幻無詞,勞動仲裁告他 簽了不滿一年勞動合同,幹了三個月說我試用期不合格把我辭退了,公司該賠我多少?這個得問問勞動局,他們會幫你調查的。暈你要討回是你尊嚴,不是錢的問題,你可以找勞動局仲裁這個公司。可以去找個律師談談,他們會給你滿意的答覆的,問問不要錢?和公司簽訂了一年的勞動合同,目前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