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工自動離職工資還有嗎,曠工,自動離職還有工資嗎?

2022-01-09 02:32:11 字數 5526 閱讀 7721

1樓:律圖網

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樓:馬莉律師

回答就您這個情況,其實是可以通過勞動仲裁或是起訴,要求公司給您照實發放的。根據我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您這邊目前我是建議可以先是考慮和公司提出要求,要求按實際的薪資給您發放工資。如果公司這邊還是拒絕的話,您就可以準備好您的勞動合同或是有關工資的證明以及上下班的打卡記錄,去勞動仲裁了。

所以您這邊可以和這個員工說清楚情況的,雙方能達成一致的處理結果是最好的,如果實在不行,您也是可以考慮走訴訟的方式來維護單位的合法權益的。

按照您這個情況,您這邊公司是不能扣發您的工資的,但是如果因為您無故離職,個公司帶來一些損害的話,公司是可以要求您這邊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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曠工,自動離職還有工資嗎?

3樓:律圖網

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4樓:馬莉律師

回答就您這個情況,其實是可以通過勞動仲裁或是起訴,要求公司給您照實發放的。根據我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您這邊目前我是建議可以先是考慮和公司提出要求,要求按實際的薪資給您發放工資。如果公司這邊還是拒絕的話,您就可以準備好您的勞動合同或是有關工資的證明以及上下班的打卡記錄,去勞動仲裁了。

所以您這邊可以和這個員工說清楚情況的,雙方能達成一致的處理結果是最好的,如果實在不行,您也是可以考慮走訴訟的方式來維護單位的合法權益的。

按照您這個情況,您這邊公司是不能扣發您的工資的,但是如果因為您無故離職,個公司帶來一些損害的話,公司是可以要求您這邊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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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樓:韓飛律師

曠工,自動離職是有工資的,但是因為勞動者的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一定損失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勞動者進行一定賠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6樓:冷鯨侯榮

你應據以力爭、他們沒道理、應能拿到四月份工資的。公司一直給員工不買保險以是違規這法的、舉報會受罰的。

7樓:米蘭加油

你好,曠工是有工資的,不過需要扣除一部分,但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所以單位至少要發給你你們當地最低生活費。

8樓:臧瓔燕運

曠工形式自動離職的,用人單位應當按出勤計算工資,但勞動者也應賠償損失。

曠工,指無正當理由,不請假或者請假未經批准而缺勤。曠工後自動離職,實際就是不告而別,是嚴重違紀行為,屬於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規定,勞動者因此造成用人單位損失,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工資,是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和法律規定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根據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勞動者即使違法解除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按出勤結清勞動者工資。

結清工資和賠償損失應當分別計算,合併結算。

曠工後自動離職是否有工資?

9樓:w心羽

可以在離職的同時一次性拿到應得工資的,但是曠工的日期是沒有工資的。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拓展資料:

勞動者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未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勞動者違法。

用人單位應該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但是該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0樓:華律網

有工資。不過勞動者擅自離職,沒有提前30天書面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情況,勞動者屬於違法。用人單位應該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但是該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11樓:馬莉律師

回答就您這個情況,其實是可以通過勞動仲裁或是起訴,要求公司給您照實發放的。根據我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您這邊目前我是建議可以先是考慮和公司提出要求,要求按實際的薪資給您發放工資。如果公司這邊還是拒絕的話,您就可以準備好您的勞動合同或是有關工資的證明以及上下班的打卡記錄,去勞動仲裁了。

所以您這邊可以和這個員工說清楚情況的,雙方能達成一致的處理結果是最好的,如果實在不行,您也是可以考慮走訴訟的方式來維護單位的合法權益的。

按照您這個情況,您這邊公司是不能扣發您的工資的,但是如果因為您無故離職,個公司帶來一些損害的話,公司是可以要求您這邊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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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樓:匿名使用者

曠工形式自動離職的,用人單位應當按出勤計算工資,但勞動者也應賠償損失。

曠工,指無正當理由,不請假或者請假未經批准而缺勤。曠工後自動離職,實際就是不告而別,是嚴重違紀行為,屬於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規定,勞動者因此造成用人單位損失,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工資,是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和法律規定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根據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勞動者即使違法解除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按出勤結清勞動者工資。

結清工資和賠償損失應當分別計算,合併結算。

13樓:匿名使用者

有工資,只是要扣除你曠工的錢,餘下的錢就可以拿到,如果公司不給錢,可以找勞動仲裁委員會投訴,因沒簽合同,有證據的話說不定還可以拿你工作時間的雙倍工資,如果轉正,是要提前一個月。沒有轉正的話,就只要提前三天。

詳細可以看看:

曠工3天算自動離職還有工資嗎

1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5樓:

1、曠工就算自動離職,國家沒有這規定,其實就是單位解除你的勞動關係。曠工兩三天雖屬違反勞動紀律,還不能算嚴重違反廠裡的規章制度,何況單位還要有這方面的規章制度,就算有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法律原則,用人單位還必須拿出足夠的證據,一是要舉證說明你曠工的事實成立,二是要證明你的曠工天數屬於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三是要拿出用人單位有關的規章制度證明制度規定在先,四是要舉證說明這項規章制度已告知與你。四項證據缺一不可,否則就屬於違法解除勞動關係。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第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第四條之規定,通過民主程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並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 3、由此可見,法律對待企業勞動規章制度的原則有三:一是訂立程式合法,二是內容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三是已經向勞動者公示,只要符合這三項條件,企業的勞動規章制度就具有法律效力,企業與勞動者都應當嚴格遵守。

4、按照上述規定,如果單位沒有相關的管理制度,或者管理制度帶有強制性的規定,訂立程式也不一定合法,也就是說沒有經職工代表審議通過。所以規章制度本身就不合法,勞動者就可以不執行。5、對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要求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6、上述要求單位一般不會輕易給你,只有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不收費),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並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16樓:馬莉律師

回答就您這個情況,其實是可以通過勞動仲裁或是起訴,要求公司給您照實發放的。根據我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您這邊目前我是建議可以先是考慮和公司提出要求,要求按實際的薪資給您發放工資。如果公司這邊還是拒絕的話,您就可以準備好您的勞動合同或是有關工資的證明以及上下班的打卡記錄,去勞動仲裁了。

所以您這邊可以和這個員工說清楚情況的,雙方能達成一致的處理結果是最好的,如果實在不行,您也是可以考慮走訴訟的方式來維護單位的合法權益的。

按照您這個情況,您這邊公司是不能扣發您的工資的,但是如果因為您無故離職,個公司帶來一些損害的話,公司是可以要求您這邊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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曠工幾天算自動離職可以拿工資嗎

17樓:楊子電影

對於曠工,我國法律中是沒有相關規定的。根據《勞動法》第25條、《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40條規定用人單位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如果公司規定的員工手冊中,有員工曠工幾天算自動離職的規定,單位就可以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為由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給你解除勞動合同通知,如果只是口頭說,沒有正式通知解除勞動合同,你們之間的勞動合同就是有效的。

保證企業的正常運轉,企業通常都會制訂一定的業務要求和相應的規章制度,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是每名員工應做到的基本業務規範。

其中就包括工作制度按照上下班,不遲到早退、不擅自離崗,嚴格履行請假制度,經批准後方可離開崗位,不得無故不到崗、請假未準而擅離職守等。對此企業有權依據規章制度對員工給予處分。對於員工自動離職,企業可按曠工處理。

需要注意的是,企業在作出處理決定後,一事實上要書面送達被處理人。倘若無法書面通知,企業需審慎處理此事,不可草率處理。因為企業對人員進行處理,程式上必須要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否則該處理決定面臨被確認無效的風險。

曠工幾天算自動離職

連續曠三天算自離。一般正規的廠都是這樣的。還有不管是你自離或者被開除廠裡都必須把應結的工資給你。如果不給可以到勞動局投訴。勞動發也是這樣規定的!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用!付費內容限時免費檢視 回答您好,我是律臨平臺的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您方便的話可以詳細敘述一下遭遇到的法律糾紛是什麼,以便我給您提供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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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離職有工資嗎?自動離職有工資嗎

用人單位存在 勞動合同法 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 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 及辦理離職手續等。在工作的過程中是會有很多不如意的地方,比如覺得工資低了,老闆長期的壓榨,還有就是與同事之間相處的不太愉快等等。這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