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滿月,有一天我曠工了一次,,直接把我辭退了

2021-04-20 23:17:14 字數 1843 閱讀 4135

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復

單位規章制度

制有曠工bai一天作辭退處理的規定,就屬du於合zhi法解除勞動合同,沒dao

有賠償。

如果單位規章制度沒有曠工一天作辭退處理的規定,就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雙倍經濟補償的賠償——但也只有一個月工資,還需通過勞動仲裁,如果單位還有你曠工以外的違紀違規證據,這勞動仲裁你也不一定能贏。

如果覺得值得,就去申請勞動仲裁。

在一個公司工作3年,突然被辭退,公司需要怎麼補償我??

2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用人單位解除與你的勞動關係(或者說辭退、開除你)分以下三種情況

,你自己對照下屬於哪種情況,應該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而沒有支付給你的,可以在1年內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理由,也沒有支付任何經濟補償的,你沒有過錯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你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個月的本人工資,2n;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你解除勞動關係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個月本人工資,n;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並且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你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係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並且書面通知你解除勞動關係。

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39、40、46、47、87條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

3樓:匿名使用者

我認為是應補4個月工資,其中三個月為補償金,一個月工資為沒有提前通知就辭退你的代通知金,我所在公司也因為定單不夠辭退多人,他們都在爭取自已的權益

4樓:律圖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5樓:火飌

符合不符合只能由勞動爭議仲裁來判斷。如果你在單位工作三年(我看你所說你合同總共3年),如果是3年滿了,單位不想續簽勞動合同,只要提前都可以,不需要事先多少天通知,但是他要支付你3個工資給你(經濟補償金),如果是在勞動合同期間內,單位無故單方面辭退,就涉及到違法解除,可以去申請勞動爭議仲裁,你把情況再說詳細點,有問題可以再提問。

6樓:寥寥無幾

實際上不辭職是公司辭退你,可以協商看看給點兒補償。

7樓:ceie電信青協

哦這呃,關於這個的話,首先要看你們的合同合同裡面是會有簽訂這個規則的,按照勞動者消費者勞動者合同的話是有其碼3%的賠償的。這是在無故開除的情況下,你可以向律師諮詢,然後或者是狀告公司也可以的。

8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是補發兩個月的工資

9樓:平民亦百姓

應當支付違法解除6個月工資的賠償金,另外由於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還需要支付一個月工資的待通知金。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月了,被辭退,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一個月了,被辭退?

你在一家工司上班一個月就被辭退肯定是有原因的,差不多每個公司招人都有一個月兩個月的觀察期,辭就辭了,可以在找,總不會就這家公司適合你吧。應該是試用期內,如果單位認為不合適,是可以辭退的。這個不屬於勞動仲裁的範圍。老闆做事肯定有一套,人家勸你自己申請自離,你都已經了,申請勞動仲裁最後你贏得可能性小點。...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45天被老闆解僱,可以要求賠償嗎

具體看勞動合同,根據合同上的內容和你被解決的原因,如果真想打官司,建議找個律師當面諮詢 一般講原則上是可以的,但是具體還是要看什麼原因被解僱的!如果不是你的錯,而你被解僱了,應該可以得到賠償的。現在什麼事都得講證據,你們之間籤合同了嗎?老闆說試用2周,但是現在一共工作了45天,也沒有轉正,公司的各種...

我剛到一家公司上班,是一家小公司,公司還在招人,我的同學想來這裡面試,我並不想這樣,該怎麼辦

跟他實話實說,把公司的情況告訴他。如果可以的話,你可以坦率地告訴他你不希望他來面試的原因,建議他另謀高就。接下來還要不要去你那面試讓他自己決定,如果他堅持要去,你就幫他到人事部打聽招聘情況。然後把他想應聘的崗位要求等各種對他面試有利的資料都告訴他,最後幫忙與人事部的人打聲招呼,雖然你初來乍到不會因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