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用人單位與我簽訂了勞動合同,但沒有給我一份,算不算簽訂了勞動合同

2022-01-03 00:08:31 字數 5443 閱讀 1412

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合同的內容合法,無論合同在不在你手上,它都是有效的。按勞動法規的規定,合同至少一式兩份,你和公司各一份,公司不願意發一份給你屬於做賊心虛,怕你拿合同對付他,如果你一定要公司把合同給你,公司還是會給的,但是會影響你在公司的前景,所以我建議:如果你現在不打算離開公司,先不要去追要合同,平時注意收集能證明你在公司工作的證據,例如考勤資料,工資發放資料等。

還有你實際收入的證據,如果有一天產生勞動爭議,只要你能證明勞動關係的存在,勞動部門會要求公司提供合同,如果公司不提供或提供不了,公司還要支付你雙倍工資,你不用擔心。

2樓:律師嶽慶

1、勞動合同應該有你個人的一份,你可以向單位要呀。

2、雖然沒給你一份勞動合同,只要你與單位之間已簽訂了,且該合同沒有違反法律、法規,沒有侵害勞動者權益,就是有效的。

3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問單位要一份,單位是有義務這麼說的,請見下摘錄: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字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企業僅僅簽訂勞動合同而沒有送達勞動者,同樣會面臨著不必要的賠償風險。

基本上企業都不會說可以扣起合同的,需要給你一份的。

另外,如果你在廣東省,廣東還有這樣一個條例《廣東省勞動合同簽收公示暫行辦法》規定勞動合同需要簽收的,千萬不要在沒有收到合同的時候在簽收單上簽字,反而規定中說明勞動合同必須在一個月內作好籤收工作的。

簽訂的勞動合同沒有給我一份我該怎麼辦

4樓:三條橋聚星

簽訂的勞動合同沒有給勞動者,勞動者應當與用人單位協商,無法協商的應當收集證據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用人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一條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字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5樓:鬱小悶小悶

應當與用人單位協商,無法協商的應當收集證據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用人單位。勞動者可以反映到勞動局解決,向勞動監察部門反應,還可以提起勞動仲裁。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籤                    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八十一條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字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                        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                      當承擔賠償責任。

擴充套件資料

勞動者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2、權益受損時,與用人單位先行協商,擺事實,講道理。

3、如果協商無效,再可以通過正規的調解組織進行調解處理。

在維權實踐中,勞動者常常會遇到一些難點,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1、 勞動仲裁申請時效要注意;

2、 在勞動仲裁程式中也有調解程式,要抓住調解機會;

3、 注意保留相關證據材料,如工資條、工作證等;

4、 由於訴權只可行使一次,在提出仲裁請求時一定要準確無誤。

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一條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字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7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應當是一式多份,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各一份;勞動者沒有領取到勞動合同的,應當與用人單位協商,無法協商的應當收集證據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用人單位。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八十一條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字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勞動法》

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調解原則適用於仲裁和訴訟程式。

第七十八條 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合法、公正、及時處理的原則,依法維護勞動爭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七十九條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樓:蒼洱白子

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必須雙方各執一份勞動合同法,不然,勞動者反映到勞動局解決,造成勞動者損失的,勞動者申請賠償。

9樓:臺泓

如果公司將店鋪賣給了加盟 並未書面形式通知 直接叫你辭職怎麼辦,公司說雖然賣了加盟 但是主體未變更

10樓:安徽徽達律師

超過1個月不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賠償雙倍工資。

沒給你勞動合同,你現在可以蒐集一系列證據,然後再申請勞動仲裁,可以賠償兩個月工資以上,具體看實際情況。

1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向單位要。也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反映

12樓:匿名使用者

單位不給你,你可以以單位未籤勞動合同為由,要求單位雙倍支付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八十一條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字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但公司沒有給我一份,請問我需要怎樣做才能拿到合同。公司這樣做有沒有違法。

13樓:ofweek人才網

勞動合同是一式兩份,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部門投訴,要求用人單位給一份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一條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字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希望可以幫到你。

簽了勞動合同但是單位沒有蓋章也沒有給我一份,請問這份合同是否有效 200

14樓:正平天王

簽了勞動合同但是單位沒有蓋章也沒有給我一份,這份合同無效。勞動合同需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才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15樓:毓政苑

第一、實際情況是10年11月上班,11年10月單位簽了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從10年11月到11年10月這期間,單位與你沒有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你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除第一個月外的10個月的雙倍工資。

第二、單位一直到我離職也沒蓋章也沒有給我一份,請問這份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的生效條件一般在合同中有約定,你可以查詢一下合同怎麼約定(一般約定為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不合乎合同約定的生效要件,合同就不生效。

第三、同年11月我被無故開除?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單位無故開除你,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你可以要求雙倍的賠償。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仲裁**時我如何答辯?

收集好工資卡、工服、工牌、工友證人、其他證據等作為一條完整的證據鏈,援引上述法律法規進行答辯就可以了。

建議在**前看幾遍《勞動合同法》,網上搜尋一下就可以了!

16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第16條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根據這一規定,用人單位蓋章並不是勞動合同生效的必備要件。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即可表示勞動合同生效。僅憑沒有蓋公章,就認定勞動合同沒有生效,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腳的。

17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勞動關係

從實際用工時開始建立,不籤書面勞動合同不影響雙方的勞動合同關係.

但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不但可以明確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而且可以作為證據更好的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故勞動合同法82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因此,即使沒有書面勞動合同,但有其他證據證明你與單位存在實際用工關係的,你的合法權益同樣受到勞動合同法的保護.況且你還有同事作為證人.若單位沒有給你上社保,你還有權要求補交.看來社保是給你上了,故在社保局的繳費記錄也可以作為你與單位存在勞動合同關係的證據.

單位沒有給你一份合同,你不必擔心.若該書面合同無效,單位應額外支付你從10年12月起至11年10月止共11個月的工資.否則只額外支付10個月的工資.估計申請仲裁之後,單位會主動把那份合同拿出來.單位無故解除合同開除你,你有權要求單位支付兩倍經濟補償金的賠償,也可以不要賠償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關於仲裁中的答辯,建議你認真看一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二),(三)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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