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公司簽了勞動合同也轉正了。做了半年後現在我要辭職,沒有提前三十天提出,發工資時扣我工資合法嗎

2022-02-09 19:00:31 字數 4170 閱讀 5022

1樓:軍火商

你好:法律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在實踐中對於沒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的情況,並沒有什麼處罰措施,何況你老闆也同意了,因此這不需要擔心。

公司沒有營業執照,是沒有去辦還是正在籌備中,還沒有拿到,這是有區別的。但是沒有營業執照而沒有為你們繳納社會保險,並以現金形式發放給你們,單位也是可以的,只要取得營業執照為你們補繳就行了。

你現在主要的問題是單位剋扣的工資問題。由於是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因此沒有什麼補償金,但是你工作到什麼時候,單位就應當將工資發放到什麼時候,你離職的手續以及時間明確,就可以問單位要求到當日的工資,如果單位不給的話,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很難去說明公司的合法性,因為他同意你辭職,也找相關人員和你交接,問題是你沒有提前一個月提出的,所以公司有權扣你的工資。

另:他沒有執照,你可以從這點找突破口!!!!

具體的,還要你自己去和老闆講,

祝你好運!

3樓:咖啡海豚

肯定不合理的。

公司連營業執照都沒有。。。。呵呵

五險一金只是以現金形式給你們的,代表公司沒有給你們上保險,那麼已經違法了。

工資應該照發,同時可以去告公司沒有給你們繳納社保,拿回應屬於你的權利。

4樓:匿名使用者

這不好說,因為你沒有提前三十天,你就違反了勞動合同。在這種情況下,對方是可以用某些理由把你工資扣了。這是沒辦法的事情,如果通過勞動局解決的話,起碼也要經過半年才能處理,而且你不一定能得到你的工資,但是能吧老闆搞了,因為他沒有營業執照。

建議通過當地居委會調解,看能否得到一些工資。

5樓:匿名使用者

五險一金是以現金的形式打到工資裡 是肯定違法的 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或者直接打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你們老闆的罰款可不是一兩萬錢的問題了

你好,我和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現在有事急需離職,如果沒有提前三十天提出書面辭職報告,公司扣押我的工

6樓:濤聲海韻

如果員工提前一個月(試用期提前三天)書面向單位申請離職,或者與單位協商經過單位同意,或者單位有違法情形的,當事人都可以離職。單位故意刁難不讓離職,是違法的,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申訴。 而非全日制用工,無需提前書面申請的,當天口頭申請就可以結束用工關係。

但是如果提前申請離職,勞動合同有依法約定培訓費等協議的,當事人需要與單位協商給予合理的補償。

另外,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對行業競爭要求保密的單位,如果有補償,當事人離職後還要遵守相關的要求,如果違約,還要賠償單位。

7樓:匿名使用者

去勞動局告發單位,理由就是沒交社保。以此和單位談條件,讓其支付工資。其實離職要提前告知的,否則單位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未與我簽訂勞動合同,辭職必須提前三十天嗎?

8樓:黃氏行三

既然兩個月的試用期 那為什麼六個月還沒有簽訂合同呢?正常企業用人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屬於非法用工,你可以投訴他,好像是按照一個月兩倍工資執行

9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您隨時可以提出辭職,不需要的提前三十天,但必以書面形式告知。

同時,您可以要求公司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做為賠償,為您補繳社保,支付半個月的工資做為補償。

10樓:花開花謝

按照勞動法規定,試用期過後辭職的,員工要提前三十天提交辭職書。當然如果你公司願意早點放你走也是可以協商的。

11樓:中兵勘察海外部

你可別犯傻了。

你也不是啥關鍵的崗位,直接走就是了,看好了時間,頂多損失個個把周的,

要是你提前說了,那麼損失一個月的那是正常。

你好!我沒有跟公司籤勞動合同,但是辭職他又要我按正式員工一樣提前三十天,我該怎麼辦?

12樓:找法網

如果你試用期過了離職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但是公司沒有與你簽訂勞動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兩倍的賠償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並具備以下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三十一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 勞動關係的建立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十條 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條 試用期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九十條 勞動者的賠償責任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3樓:匿名使用者

存在事實勞動關係,應該按勞動合同法規定,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提出辭職,到時才可以走。另外如果工作不超過一年,因沒簽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從入職第二個月開始的雙倍工資。協商不成可以通過勞動部門申請解決,爭取自己的權益。

14樓:獅山書童

過了試用期的確需要提前30天,你沒簽合同可以主張雙倍工資

15樓:蒼洱白子

公司沒有與你簽訂勞動合同,但辭職時,公司要求當事人提前30天,遇到這種情況,已經結算工資的,可以直接走人。不然,反映到就業局解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公司未籤勞動合同,可以申請雙倍工資賠償。

1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啊,不是讓你提前三十天提出離職嗎,那麼你也可以讓他們給你正式工的待遇,比如給你上五險一金,給你正式工的工資,還有相應的年假等福利待遇。如果不能享受正式工的待遇,不不用履行正式工的義務。有時人不能太老實,太老實就有人欺負。

17樓:匿名使用者

是還在試用期嗎?如果還在試用期,就只需要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告知,三天後,就可以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如果已經也了試用期,是公司一直沒有與您簽訂勞動合同,那麼,可以要求立即辦理離職手續,同時,要求公司從第二個月起支付您雙倍工資,補繳社保,並按照工作時間支付補償……

無論是哪種情況,您只要能夠證明您與公司存在事實勞動關係,都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18樓:苡不洅侑

保險一點兒的方法是去勞動局舉報,沒有籤勞動合同可以申請雙倍工資賠償。這樣他就會遵循你的意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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