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期內,公司辭退員工如何賠償

2023-06-07 09:00:13 字數 2238 閱讀 1992

1樓:七臺河李陽平

勞動合同制,賦予了勞動用工雙向選擇權。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具有依法按程式解除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與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權利。只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不同,適用法律規定不,有不同的法律後果。

一、用人單位適用《勞動合同法》第39條解除勞動合同的,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

二、用人單位或勞動者適用《勞動合同法》第36條、第38條、第40條、第41條……規定,依法按程式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依照《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三、用人單位違法(違反《勞動合同法》第42條等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依照《勞動合同法》第87條規定,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樓:順利還舒服丶活寶

公司在合同期內辭退員工,應該補償情況如下: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在合同期內辭退員工應該這樣做:

1、經勞動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勞動者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補償金。

2、因用人單位作出的除名、開除、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發生的勞動爭議,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因此,勞動合同雖由企業人事保管,你不必太擔心。

3、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在合同期內,公司辭退員工用賠償嗎

3樓:賀衛旭

法律分析:在勞動合同期內被用人單位辭退的,如果勞動者沒有過錯,用人單位是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公司在合同期內辭退員工怎麼賠償?

4樓:網友

我在公司做了三年半的事,只因前幾天離心時排水管堵住了,至使跑了一部分料,因此被公司開除,請問該怎麼賠償?麻煩。

5樓:企慧網:免費註冊公司

勞動合同期限內,用人單位開除、解僱勞動者,是否應該支付補償或賠償,分以下3種情況: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的本人工資,俗稱2n;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n;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並且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勞動者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俗稱n+1; 3、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並且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

6樓:縱橫江湖身不由己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公司在合同期內辭退員工,應該如何補償

公司在合同期內辭退員工,應該補償情況如下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八條規定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在合同期內辭退員工應該這樣做 ...

合同期內,公司辭退員工,應當怎樣賠嘗

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四十一條規定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的實際工齡支付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沒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的...

員工在合同期內因病無法上班公司是否能辭退

可以辭退。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之前不就是有一個學校辭掉患重病教師麼,還提起訴訟,學校是...